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外防输入压力巨大。为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公共场所、公交出租车、交通卡点、车站等“哨点”监测预警作用,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哨点”预警奖惩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1.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出租车、交通卡点、车站等“哨点”扫码发现黄码人员,查验行程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及时上报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的,一人次奖励200元;发现并上报红码人员,一人次奖励500元。
2.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出租车、交通卡点、车站等“哨点”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发热病人,及时上报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的,一人次奖励1000元。
3.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出租车等“哨点”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发热病人,及时上报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后经核酸检测确诊为阳性的,一人次奖励1万元。
4.鼓励广大群众对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出租车、交通卡点、车站等“哨点”测温、扫码、验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工作进行监督,凡发现不测温、扫码、验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随意进入上述场所的,举报并查实,每起奖励第一举报人200元。
二、举报方式
广大市民发现上述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当面等方式,将被举报对象姓名、身份信息、现居住地、单位名称及地址,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报告至相应部门核查。
1.镇办联系方式
龙驹寨街道办:0914-3322630
商 镇: 0914-3263351
棣 花 镇:0914-3265384
竹林关镇: 0914-3485426
峦 庄 镇:0914-3177316
蔡川镇:0914-3464011
庾 岭 镇:0914-3466377
武关镇:0914-3576186
铁 峪 铺 镇:0914-3574475
花瓶子镇: 0914-3360016
寺 坪 镇:0914-3288316
土门镇:0914-3489003
2.部门联系方式
县经贸局:0914--3322065
县市监局:0914--3322733
县交通局:0914--3322372
县文旅局:0914--3322031
县卫健局:0914--3322295
县公安局:0914--3385619
3326970
三、相关要求
1.县委宣传部、相关部门及各镇(办)要通过微信、抖音、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奖举报疫情防控线索的办法,做到家喻户晓。
2.相关部门及各镇(办)要确定1名科级领导负责受理举报,接到举报后要如实详细记录信息,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保守举报人秘密,严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对重复举报的线索,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属实的,由受理部门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先行垫付发放奖励,每月到防控办统一结算一次。
3.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主体,相关部门必须视违规违法情节追究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政策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终止日期另行通知。
丹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