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商洛文化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说明

2012-11-07 11:06:11

  商洛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8月初,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商洛文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商发〔2012〕6号)(下称《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5-10年文化改革发展的框架思路、战略重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这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加快文化建设步伐,推动文化发展繁荣的纲领性文件。

  一、关于《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目的

  《实施意见》稿的起草工作是在市委直接领导下进行的。2011年10月18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后,市委及时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组建宣讲团,巡回全市宣讲。2011年12月23日,省十一届八次全会通过了陕西省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1〕17号),市委及时组织学习,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重要精神,起草制定我市文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月25日,市委书记魏增军、市长杨冠军分别对《实施意见》的起草作出重要指示。3月1日,召开了全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市委领导指示精神,安排《实施意见》起草的相关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政研室、市委党校、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局、市统计局、市文联等10多家单位联合组建了7个调研组,对涉及我市文化改革发展的21个专题开展调研,为起草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市委宣传部成立了《实施意见》起草组,集中时间精力,于3月底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通过向市委常委、分管领导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发放征求意见稿,召开市文改领导小组成员座谈讨论会、市直宣传文化单位座谈讨论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修改完善。7月中旬,两次组织对《实施意见》稿进行了集中审改。7月20日,市委常委会原则同意《实施意见》稿,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执行。

  二、关于《实施意见》的框架结构和总体特点

  《实施意见》稿从总体上把握了四个方面: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制定我市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各项措施。二是紧密结合商洛实际。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眼为建设幸福商洛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找准我市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增强针对性,体现创造性,具备可操作性。三是吸收成功经验。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各地各单位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上积累了宝贵经验,我们把这些规律性的认识吸纳到文稿中。同时,也借鉴了外地的先进经验。四是与我市“十二五”规划等相关文件相衔接。按照《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关于文化建设部分的总体规划,《实施意见》与之做了衔接,做到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形成未来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的整体布局。

  《实施意见》全文共9800字左右,分为5大部分62节,总体上有四个特点:

  一是体现权威性。在文化建设的工作分类和框架布局上,基本参照了中、省《实施意见》的结构;在形势判断、重点工作、政策措施以及新理论、新观点、新要求方面,《实施意见》稿力求覆盖全面、准确到位。

  二是具有针对性。《实施意见》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适应我市文化改革发展需求,针对文化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着眼于抓住重点、打造亮点、突出商洛特色。

  三是突出操作性。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在确定发展目标、设计重点工程、完善政策措施时,能够定量的进行了量化,不能定量的提出了明确要求。避免了笼统的泛泛要求,做到了有的放矢。[!--empirenews.page--]

  四是注重点面结合。《实施意见》是全面贯彻中、省重要会议精神,由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要文件,既谋划设计大事、要事和亮点工作,又对面上的工作进行安排,力求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全面推进。

  三、关于《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

  (一)关于指导思想。指导思想阐明了文化建设总的指导方针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指明了一个方向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确定了“四个以”的发展思路,即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了“三个重点”工作是繁荣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明确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定位是为建设幸福商洛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有力的舆论支持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战略重点和目标定位。今后五到十年,我市文化建设的战略重点和目标定位是:实施“八大工程”,实现“八大提升”。实施“八大工程”,即:核心价值引领工程,宣传舆论导向工程,城市文化魅力塑造工程,文化精品创作工程,文化事业惠民工程,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文化改革创新工程,文化人才培育工程。目标定位是:实现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文化创作生产能力、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文化产业竞争能力、文化聚合影响能力、城市文化魅力、文化改革创新能力、文化人才培育能力“八大”提升。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是“粗线条”勾画,可以概括为“两个体系、两个格局、一个保障”,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完善商洛文化开放格局,提供文化人才保障,总体目标是文化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等水平,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文化改革发展新格局。

  (三)关于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稿第三部分是文化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谋划设计实施“八大工程”,实现“八大提升”。

  1.核心价值引领工程。大力开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心的“三信”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建设学习型社会、强化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创建省级卫生模范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城乡文明共建,促进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

  2.宣传舆论导向工程。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壮大媒体主流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全面推进网络化集成播控平台及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采、编、播设备的高清化,建成面向多种播出平台、多种接收终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新闻采编中心。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培育具有商洛地域特色、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

  3.城市文化魅力塑造工程。整合资源,打造、征集城市名片,大力推广“山水园林”、“生态旅游”、“绿色现代”、“开放和谐”、“文明宜居”等幸福城市形象。规划城区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城区文化景观。挖掘地域文化特色,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丰富提升“秦岭最美是商洛”内涵。

  4.文化精品创作工程。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加强商洛地域特色文化创作。坚持“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开展各艺术门类创作培训,不断提高文艺创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文化素养。完善文化产品评价激励政策,设立文化发展基金,加大对文学艺术精品创作的扶持。[!--empirenews.page--]

  5.文化事业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商洛文化艺术中心、综合体育馆、青少年宫等大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建设。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积极实施农村文化“两馆一院一站一室”建设和农村文化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社区)书屋、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农村文化人才培训等重点工程,到2020年前,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商洛民俗文化研究,重视民俗文化的开发和利用,做好商洛花鼓、洛南静板书、镇柞渔鼓、山阳汉剧等地方戏曲和泥塑、烙画、剪纸、彩灯、社火、草编等民间技艺的开发、推介和传承,推动民俗传统文化与生态旅游业的有机结合。

  6.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积极构建丹江秦楚文化、山镇柞生态文化、河洛文化三个产业带,重点培育生态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广播影视、创意设计、演艺娱乐、民俗文化六大文化产业,加快建设商洛文化产业园、西部影视城、商丹文化旅游产业园三大文化园区,逐步建立以中小文化企业为基础,以大型企业为支撑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积极开发红色文化资源,打造红色旅游精品路线。发掘商洛历史文化古迹、文化人物、文化轶事,打造历史文化旅游线路。大力开发以农家乐为重点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动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具有商洛特点和文化特色的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和纪念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文化重点项目建设,建设特色文化县区、特色文化村镇,引导特色文化产业有序聚集,发展壮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2015年前,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实施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市上要策划建成1-2个具有集聚效应、特色鲜明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

  7.文化改革创新工程。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改制单位内部管理,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通过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资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文艺创作等方式支持改制后的文化企业发展壮大。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宏观管理体制。

  8.文化人才培育工程。培育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大力实施文化人才“引进来”战略,制定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和实施细则,重点引进文化产业、文化创意、文学艺术领军人物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积极争取国内外知名文化实体和团队进驻,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创办文化企业给予重点扶持。重视非公有制文化人才培养,把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新经济组织中的文化人才纳入培养规划,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等与国有文化单位同等对待。全面落实省市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充实基层文化队伍力量,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壮大基层文化队伍。

  (四)关于保障体系。主要从财政投入政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政策、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激励政策三个方面,初步建立保障体系。具体的政策措施,要按照《加快商洛文化改革发展若干配套政策》执行。关于健全文化建设财政投入政策,市县(区)每年新增财力中用于文化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2%,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定(中办发〔2007〕21号),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落实专项经费,为城乡群众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文化服务。继续实行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公共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制度。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鼓励文化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获得中省驰名商标的文化企业,实施奖励。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应纳入当年地方土地利用规划,确保项目用地指标落实。完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对中小文化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采取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为民营文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开展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民营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资质认定、融资、财政支持、评奖活动等方面,享受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empirenews.page--]

  (五)关于加强组织领导。着重从三个层面提出了不同要求:一是用“一个领导”、“两个纳入”、“两个制度”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二是强调构建推进文化建设的工作体制和格局,发挥各级各部门作用,要求各级发改、财政、国土、税务、工商、金融等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为文化建设提供保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坚持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