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制定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思路和发展规划;掌握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状况,综合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做好专题调研工作。
(二)负责招商引资、对口支援、横向经济协作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洽谈和招商引资的组织、公共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工业招商引资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检查考核工作,协调兑现招商引资中介人的奖励政策;负责以区政府名义组团参加各类经贸洽谈和商品交易展销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负责外设招商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市工业投资规划、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对产品结构实施调整;负责技改贴息和进口设备抵免税的申报工作。
(五)负责在建内资项目情况统计和跟踪管理;组织推动产学研结合及新产品技术工艺推广。
(六)研究制定扶持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有关政策;组织推动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做好协调跟踪服务工作。
(七)负责综合掌握金融业运营状况,组织政银企沟通与对接;协调工业企业盘活闲置资产;承办企业减负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工业企业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指导工业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创建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指导企业综合利用资源、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的评估和审查工作;按相关政策、法规对可用于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工原料实施有效监管。
(九)负责组织推动全市工业企业职工教育、人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乡企)的评审工作。
(十)负责区工业经济网站的开发、维护与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工业相关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雇主委员会等经济组织的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工经委系统内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