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局

2010-06-03 09:49:16

  商洛市扶贫局及其科室主要职责

  市扶贫开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全市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细则。

  (二)开展调查研究,编制扶贫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县区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三)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评估、申报审批和项目计划的下达、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全市扶贫社机构建设和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运作管理。

  (六)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并组织实施外资合作项目。

  (七)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推广适用技术。

  (八)组织协调市级各部门联乡包村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中、省机关单位在商联县扶贫的接待、联络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区社会扶贫工作。

  (九)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的统计与监测工作。

  (十)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的统计与监测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市扶贫开发局内设8个科室、下辖1个事业单位:

  1、综合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内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与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编制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督查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宣传工作、新闻发布、政务信息;组织完成统计监测和定期报表工作;负责机要、文秘、公文、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来访、信访与接待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行政事务、财务报帐、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2、社会扶贫办公室

  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各部门联乡包村扶贫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负责中省部门在商联县扶贫的联络、接待和服务工作;负责宁、常两市和北京与我市的对口扶贫合作;负责市级部门及市、处级领导干部联乡、包村、扶户的检查考核工作,检查、指导县区社会扶贫工作。

  3、农业基础设施与社会事业科

  负责拟定全市贫困乡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发展的政策与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考察、审核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计划生育等扶贫项目;组织落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计划;指导编制并实施重点村“五通、四改、三建”工作方案;负责监测、督促贫困乡村基础设施与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督查落实重点村建设补助资金,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4、土地治理项目科

  负责全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关政策的调研、草拟工作,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土地治理项目的考察、立项、申报和计划的下达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土地治理项目库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建设物资,督促工程建设,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5、多种经营项目科

  负责拟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有关政策规划,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项目的考察评估、审核申报工作和项目库建设,并负责下达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负责科技示范园建设和管理工作。[!--empirenews.page--]

  6、移民科

  负责拟定移民扶贫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编制移民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移民计划管理;负责市内移民小区、移民新村的规划与建设;负责市外移民的联络及跟踪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工作;检查移民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移民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7、资金计划科

  负责编制扶贫开发资金计划,拟定资金计划分配方案;拟定全市信贷扶贫政策、规定和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市扶贫联社日常工作和小额信贷运作管理工作,指导县区扶贫社工作;负责农副产品加工以及扶贫实体项目的考察、审核、立项批复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专项贷款贴息的管理工作;督促资金投入,考核资金到位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世行外资项目办公室

  负责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的外资项目管理。具体组织实施秦巴世行扶贫贷款项目及其后续管理工作。

  9、扶贫开发培训中心

  负责基层扶贫干部培训、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户子女劳务技能培训等工作。